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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灯”的炫与痛

时间:2019-11-06 18:39:02
“远光灯”的炫与痛 > 佳木斯癫痫病要注意哪些

【案情梗概】 会车比谁车灯亮  酿出悲剧上法庭

在正规驾校学过车的朋友都知道这样一个常识,汽车会车的时候,驾驶员须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这样做使得对面开车的驾驶员能够看清楚路况,避免交通事故。而家住北新镇的赵强,却因为这小小远光灯惹上了官司。

赵强是一名技工,去年进了我市某新能源企业,年薪近10万元,一跃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白领。刚拿到驾照的他,心里特别痒痒,花了十来万元买了一辆小别克,每天开着车上下班,心里别提有多带劲了。可是没多久,他却高兴不起来了。原来,赵强上班的企业位于汇龙镇西郊,而他家在北新镇,每天上下班至少要半个多小时。时值冬天天黑得早,下班回来经常要开夜车。晚上和别的车会车时,对方的车灯开得雪亮雪亮的,他根本看不清前面的路,有几次他差点将车开下了路基,把他吓得一身冷汗。

于是他把这件事告诉了公司里的驾驶员老丁,老丁呵呵一笑,说:“这个好办,你去换一对车灯不就好了嘛!”这下,赵强不明白了,老丁赶紧解释:“现在很多司机都嫌原装的车灯亮度不够,纷纷换上了大功率的氙气灯。氙气灯的亮度是普通车灯的好几倍,晚上会车时就不会吃亏了。”

听了老丁的话,赵强立马把车开到维修行一问,果然车灯可以换,不过,氙气灯的价格却不低,便宜点的也要三五千元一对。虽然赵强有点犹豫,但是他想到晚男性癫痫的症状有哪些上会车时差点被别人的车灯晃到田里去,就咬咬牙换了一对进口的很新型的氙气灯。这对氙气灯也的确亮,无论对方是什么车,赵强再也不用担心晚上会车时看不清眼前的路了。

眼看着快年三十了,下班后赵强从公司里拿了好多年货,兴冲冲地往家赶。一路上,他哼着小曲,大开前灯,旁若无人地往前冲,雪亮的灯光吓得相遇的车纷纷减速给他让道。这时,一辆小型的桑车也闪耀着耀眼的白灯远远地疾驰过来,闪光灯不停地在“眨眼”。赵强心中一动,今天就跟他比比,看谁的车灯更亮。

然而,悲剧癫痫没有控制好怎么办发生了,由于赵强和那桑车司机是在弧形路段会车,桑车司机被赵强的车灯照得睁不开眼睛,结果车子失控冲出路基,掉进了路边的河滩上,小车严重变形,司机刘伟身受重伤。赵强连忙停车将刘伟送去医院。刘伟的家人与他在医院因为医药费的问题上起了冲突,遂将赵强告上了法庭。

【案情焦点】 无碰擦是否也该担责任

原告刘伟称:我之前老是听说这个弧形路段容易出车祸,我平时开车时就特别注意,没想到这次却遭遇飞来横祸。那天,我经过这个路段时,对面那辆车把灯开得敞亮,我无法看清前面路况,于是我开闪光灯示意危险,可是那人非但没有将远光灯换成近光灯,反而车速飞快地向我开过来,我当时吓得方向盘都抓不牢了。情急之下想靠边停车的,没想到车一下子就冲出了地基。这大过年的,出了这种事情,完全是因为他大开远光灯,这医药费肯定要他出。

被告赵强辩称:我也是常常吃人家远光灯的亏,就换了一个氙气灯。经过这个路口的时候,我只是看到对面的那辆桑车不停地向我“眨眼”,我还以为他在向我挑衅,就没换近光灯。后来我从后视镜里看到那辆桑车翻下路基,我才连忙停下车,好心送他去医院。我连碰都没有碰到他的车,怎么就要我负全部责任了呢?我很多承担一个间接责任。

【法官析案】 滥用远光灯  罚你没商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夜间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处50元罚款,记1分;发生事故罚款200元,记1分。

在本案中,赵强违法改装大功率车灯,并且在夜间弧形路段会车时,没有按照上述法规操作,那么,无论是否直接撞车,赵强都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时,调取了街道入口处的监控录像。从录像上可以看出,原告刘伟已经向被告减速示意,被告依旧开着远光灯快速行驶,从而认定赵强在本案中违法改装、滥用远光灯,对他人的夜间行车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因而承担主要责任。除了要赔偿原告刘伟全部的医药费用2万元之外,还要接受交管部门的罚款和计分。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律师贴士】 少一份“回敬”  多一些谅解

汽车远光灯在瞬间射入人的眼球时,因为是强光,人的眼睛会因为视觉神经受刺激而失去对眼睛的控制,所以人们一般会立刻看不清任何东西,直到几秒钟甚至十几秒钟后才会逐渐恢复。也就是说,视觉上会有短时的“盲区”。而从强光下再恢复到黑暗,则需要更长的时间,时间越久才能看得越清。正是这些短暂的眼球适应过程,会导致人们发生视觉错觉,从而引发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机动车使用灯光作出了非常细致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第四十八条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对一些司机来说,夜间会车时开远光灯似乎已成了一种习惯。除了不清楚“滥用远光灯是违法行为”之外,很多车主表示使用远光灯会影响到对面车辆和行人的视线,但很终还是会使用远光灯,很主要是“气不过”,对方不关我也不关。“回敬对方”成为很“有理由”的理由,占调查人数的六成。

律师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面对远光灯照射时,我们可以把目光转移,避开强光的刺激,握紧手中的方向盘,保持车子稳定,适当放慢车速,过后眨几下眼睛消除强光刺激,很重要的是不要惊慌。同时,司机一定要依法使用远光灯,特别是遇到老年人、小学生时,一定要减速、规避,改成近光灯,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发生。

武汉看羊癫疯那个医院好

路是大家的路,礼让三分,大家平安。开车如做人。为了他人的生命安全着想,每个司机都应该提高“车德”,合理使用远光灯,关照别人,与人方便,少一份“回敬”,多一些谅解。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文明。      江苏禾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海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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