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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驾驶证吊销是一定要执行的吗

时间:2019-03-08 17:55:37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交通法规越来越严格,但在有的人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由于心里害怕就进行逃逸,那么肇事逃逸驾驶证吊销是一定要执行的吗?这是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定,如果交通事故比较重大的话,那么是一定要吊销驾驶证的,那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交通法规越来越严格,但在有的人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由于心里害怕就进行逃逸,那么肇事逃逸驾驶证吊销是一定要执行的吗?这是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定,如果交通事故比较重大的话,那么是一定要吊销驾驶证的,那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驾驶证吊销。交通肇事逃逸的交通管理部门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事故造成行人亡构成犯罪的,当然,要吊销驾驶执照。

一、 前行为未构成犯吉安治疗癫痫病*是哪家罪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处理。

肇事者违章肇事如果只是致被害人轻女性妊娠期癫痫的护理有哪些微伤、轻伤或者只是造成了牲畜(如猪、牛、羊等)死亡的后果,财产损失数额不大。此时如果肇事者逃逸行为本身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肇事者不构成犯罪,对肇事者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二、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后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理

肇事者违章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时肇事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肇事者为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驾车逃逸,但没有因逃逸而造成严重后果。这种情况符合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加重处罚情节,对肇事者应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的处理

1、未介入肇事者本人其他加害行为即交通肇事后单纯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

3、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按照《解释》第六条规定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4、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在逃逸过程中介入肇事者的“加害”行为,如拖着伤者逃逸故意到车轧人,将受害人抛入水中,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对此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对肇事者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进行数罪并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逃逸行为已成为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行为,因此不应再被作为前一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是由,否则有违“禁止一行为重复评价的原则”。

综合上面所说的,肇事逃逸是严濮阳市癫痫病医院哪里很专业重的违反了交通法规,是一个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不仅要吊销驾驶证,而且还会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在驾驶车辆出了事故之后,一定要有负起自己该付的责任,好好的处理善后,这才是作为一个公民应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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